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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法院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纠纷|福州|法院

   日期:2017-08-04     来源:新浪网    作者:网商领域    浏览: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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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4日讯  近年来,福州法院积极探索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成立了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为统领,通过两级法院搭建的人民调解工作室、消费维权合议庭、物业纠纷法律服务中心以及诉调衔接站点等平台,充分发挥行政机关、社会组织以及其他方面的力量,通过法官主导下各方力量相互配合、相互协调,积极运用诉调对接纠纷处理模式。

事实证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运行,不仅有效地分流了诉讼压力,缩短了诉讼时间,而且有力地缓解了审判、执行工作的压力;双方当事人在和谐、宽松的环境中达成调解协议,避免了双方当事人矛盾的进一步恶化,减少新矛盾的产生。

快速解决二十案

节约司法资源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日益加快,房地产市场交易活跃,各类物业服务合同类纠纷案件日渐增加,立案登记制实施后,此类纠纷明显增多。记者从罗源法院了解到,今年以来,该院共收各类物业服务合同类纠纷案件170件,对于法官来说,压力不言而喻。

福建某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与罗源某城市广场业主委员会在2012年便签订了《服务管理服务合同》,双方合同约定了物业费用、水电费、公摊费、卫生费等费用的规定。然而,合同签订后,许多业主并未依约交纳费用。物业公司无奈,将20名业主告上了法庭。

“这20起案件,对法官来说是一个不小的工作量,对于双方当事人来说,走诉讼程序也会耗费相当多的时间和精力。”收到起诉状后,罗源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干警认为,如果该案件在立案前委派给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更有利于纠纷的彻底化解。于是干警们耐心地向20名业主一一通过电话沟通,告知其诉讼程序的严谨,将耗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并建议业主以非诉讼方式解决此案。

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这20起案件便通过立案前委派,由特邀调解组织罗源县人民调解中心主持调解。罗源县人民调解中心召集双方,耐心地做好调解工作,双方当事人均达成口头调解协议,被告的业主们愿意主动还清拖欠的物业费用,案结事了。

据悉,罗源法院的这170件物业服务合同类纠纷案件,调解2件、撤诉105件,调撤率达到75.54%。“可以说,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向解决‘案多人少’矛盾迈出了一大步,大大节约了司法资源。”福州中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任陈文说道。

群众无需多跑路

减轻双方诉累

最近,来自广东的台商潘某体验到了福州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所带来的便利。

潘某是广东省揭阳市一家台企的负责人。2015年11月,该公司与福州某水产贸易公司签订水产品买卖合同,价值近200万元,后因该水产贸易公司未及时支付货款而产生纠纷。两年多来,潘某多次奔波来榕,上门催讨,在人生地不熟的情况下,均无功而返。

今年4月,当潘某准备向法院起诉时,得知福州台胞权益保障法官工作室成立后,便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写信向福州台胞权益保障法官工作室寻求帮助。

法官工作室常驻法官李宁迅速和市台胞权益保障中心启动诉前联动联调工作机制,李宁、法官助理许加庆和涉台特邀调解员魏沛农等人从法、理、情方面,就双方在合同履行、违约赔偿等理解不同的方面耐心地做增信释疑的工作,经过多方式、多渠道的调解之后,终于解开了双方的心结。潘某考虑到对方公司资金困难,同意其在一年之内分期还清欠款,并签订了还款协议。

这起长达两年的纠纷,在即将诉至法院之时,成功得以化解,大大减轻了各方的诉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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